医院各科室、各护理单元:
为贯彻落实2010年全国护理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我院临床护理工作,为患者提供安全、优质、满意的护理服务,根据卫生部《关于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7号)和《山西省卫生厅2010年“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实施方案》(晋卫办医[2010]8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护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进一步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夯实基础护理,丰富服务内涵,提高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推进护理工作贴近患者、贴近临床、贴近社会,努力为患者提供安全、优质、方便、满意的护理服务。
二、活动目标
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健全临床护理工作规章制度,规范临床护理执业行为,建立护理工作责任制,提高基础护理质量,改进临床护理服务,促进临床护理质量全面提高。
三、活动主题:“夯实基础护理,提供满意服务”
四、活动内容
以贯彻卫生部《关于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主线,按照《山西省卫生厅2010年“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实施方案》具体要求,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按照《护士条例》的规定,建立健全临床护理工作规章制度、疾病护理常规和临床护理服务规范、标准,制定并落实各级各类护士的岗位职责。
(二)根据《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的要求,结合临床实际,明确临床护理服务内涵、服务项目和工作标准并纳入院务公开内容,向患者和社会公布。
(三)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切实改进临床护理服务,扎实做好对患者的基础护理工作,提高基础护理质量。
(四)结合护士队伍分级管理,建立护士岗位责任制,护士要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对所负责的患者提供连续、全程的护理服务,确保基础护理落到实处,使患者得到实惠。
(五)建立护士绩效考核制度,将护士完成临床护理工作的数量、质量以及住院患者满意度,作为晋升、评优的主要条件。
(六)加强临床护士队伍建设,合理调整护士队伍结构,严格限制非护理岗位安排护士,控制辅助科室护士数量,最大限度地保障临床护理岗位的护士配置。
(七)加强支持保障系统建设,把时间还给护士,把护士还给患者,为全面加强临床护理、落实基础护理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和有力保障。
(八)简化护理文件书写,使护士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为患者提供直接护理服务。
(九)制定并实施临床护理质量特别是基础护理质量考核标准,护理管理部门与临床科室建立落实基础护理的责任制,直接负责临床护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和质量考核,促进临床护理质量的持续改进。
(十)提高护士待遇,实行同工同酬,建立激励机制,向临床一线倾斜,营造良好执业氛围。
五、实施步骤
(一)筹备启动阶段(2010年3月)
全院召开动员会,宣传发动,调动医院和广大护理工作者的积极性,增强主动参与意识,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试验运行阶段(2010年3-6月)医院根据各科实际情况,在自荐的基础上,选择3-5个“试点病区”,开展试点工作。对开展试点工作的科室给与支持,进行相关培训与指导。通过总结试点病区经验,进一步明确职责、理顺工作、建立规范。
(三)组织推广阶段(2010年6-11月)以点带面,将试点病区经验,向全院推广,并在推广过程中不断完善。
(四)总结评价阶段(2010年11-12月)根据《山西省“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考评细则》(见附件)对病区进行考核评价,对患者和社会反映好,提供优质护理服务并能发挥示范作用的病区及先进个人给予表彰。
201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