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议标条件
本议标项目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五一路院区、长治路院区、晋源院区清掏化粪池项由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核准,招标人为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医院,资金为院内自筹。
二、项目概况及议标范围
1、服务内容: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五一路院区、长治路院区、晋源院区化粪池清掏项目;
2、服务期限:2年
3、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供应商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医院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8.供应商具有下述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25日—2021年4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按顺序胶装成册)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开户许可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五、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山西省儿童医院五一路院区总务科 地 址:太原市新民北街13号
联 系 人:常江 联系电话:0351-336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