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
过期试剂、试液处置服务项目院内议标公告
根据医院工作安排,经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拟对我院一批过期试剂、试液的处置服务项目进行院内公开议标采购,欢迎符合本次公告中资质要求的服务商参加报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违法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工商税务登记资质健全。
5、具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议标人企业须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二、报名时间
时 间:2023年7月3日——2023年7月5日
地 点: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 院容科
三、项目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单位 | 服务内容 |
1 | 过期试剂、试液处置服务项目 | 1项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有毒有害废物处理必须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处置,并签订委托处置协议书。该批过期试剂、试液上报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取得环保部门转移联单后进行处置。 |
四、提交材料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份:
(1)投标人授权代表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及单位介绍信;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所投相应产品需具备的资质。
五、议标时间及地点:
另行通知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韩爱军 0351-3360740
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
2023年6月27日